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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厂GMP规则中对厂区虫鼠害防制的要求有哪些?

药厂GMP(2010版)第四十三条明确:厂房设施需有效阻断虫鼠入侵、严防药剂污染药品,建立全流程闭环管控,保障药品质量安全。以下从源头防护、防控措施、药剂规范、监测记录四方面说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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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源头建筑防护,阻断入侵通道

厂区选址需规避垃圾站、荒地等高风险区域;厂房门窗、下水道、通风口加装**纱窗、纱网、挡鼠板、密封胶条**,封堵墙体缝隙、管道孔洞;生产区、仓储区、洁净区与外围物理隔离,人流物流分开,防止虫鼠随物料、人员进入。

二、环境清洁管理,消除滋生条件

厂区地面、路面整洁,无积水、垃圾、杂物;垃圾密闭存放、日产日清;物料离地离墙存放,不留死角;定期清理绿化带、排水沟、电缆沟,杜绝虫鼠栖息、繁殖环境。

三、防控分区管控,严禁污染风险

遵循“外围化学、内部物理”原则:车间、洁净区、仓库严禁使用灭鼠药、杀虫剂,仅用粘鼠板、捕虫灯等物理工具;外围设置带锁毒饵站、固定间距布点,防止误食、污染;捕虫灯避开产品暴露区上方,离地1.5–2米安装。

四、建立监测体系,留存完整记录

制定书面虫害控制SOP,布设固定监测点、绘制分布图;定期检查、清理、更换监测工具,记录虫鼠种类、数量、位置、处置情况;发现异常立即排查、整改、偏差上报,资料留存可追溯,符合GMP审计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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